咸阳市财政局关于对陕西凯信财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批复
来源:www.sxkxcw.com | 更新时间:2018/9/20 8:59:07咸财会计[2018]1号
秦都财政局:
你局《关于陕西凯信财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申请代理记账许可证的请示》收悉。经审核,陕西凯信财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符合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批准该公司具有代理记账资格。发给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壹份(DLJZ61040020180001)。
陕西凯信财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应认真执行《会计法》和《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自觉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代理记账业务检查,严格代理记账许可证的保管使用,加强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完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管理办法,不断提高执业水平。
公司名称、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办公地点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同时报市财政局会计处备案。终止代理记账业务要向财政部门报告,并交回代理记账许可证书。执业期间每年4月20日前向财政部门报送上年度下列材料:
一、《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
二、营业执照、代理记账证书、办公用房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三、专职及兼职从业人员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一年来执业情况总结报告;
五、年度财务报表。
咸阳市财政局
2018年1月19日